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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界的“花卉市场” :鲜花风味如何引领创新 冒充“六和”冷冻鸡肉、销售不合格“赛鸽”电动车……“铁拳”行动均已查处

发布时间:2024-11-18 10:01:3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

乳品界的“花卉市场” :鲜花风味如何引领创新 冒充“六和”冷冻鸡肉、销售不合格“赛鸽”电动车……“铁拳”行动均已查处 

乳品界的“花卉市场” :鲜花风味如何引领创新

乳品市场中新品牌、新产品层出不穷,其中可食用花卉的应用凭借口味、外观上的创新,成为了近年来食品饮料市场中的一个新潮流。可食用花卉除了能为产品增添口感和风味,还能够带来一些健康益处,目前花卉在食品饮料中的应用已经逐渐走向成熟。

可食用花卉也逐渐应用到乳品行业中,伊利、蒙牛、光明、卫岗、海河、皇氏乳业、菊乐、北海牧场等众多乳企都有花卉口味的产品推出。花卉的种类也在不断丰富,包括樱花、玫瑰花、茉莉花、栀子花等。我国相关政策规定的可食用花卉种类众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功效性的加持下,花卉在乳品行业的应用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Section 1

越来越多花卉被应用于乳制品当中

据英敏特的相关研究表明,32%的中国软饮消费者对花香味的新产品感兴趣,中国花香味饮料新品呈上升态势,2018年新推出的饮料中28%为花香味,到了2022年,推出的花卉类新饮品占据新品总量的比例已经达到38%。我国的乳品市场中花卉的应用也在逐渐拓展,栀子花、茉莉花、玫瑰花、樱花、桂花等都陆续被添加到乳制品当中。

樱花在乳品市场中属于热门元素,光明、卫岗、海河等众多品牌都有樱花口味的产品推出,除了樱花在产品包装和口味上的融入,部分品牌还采用季节限定的方式来吸引市场关注,例如某品牌樱花青梅口味酸奶宣称“春日梅好、樱你而来”。

某品牌推出了春季限定茉莉花茶+燕麦颗粒的燕麦牛奶,采用三窨一提工艺制作茉莉花茶,宣称“茉莉花茶香怡人,赶走饥饿真‘粒’害”。另一品牌推出桂花马蹄酪风味酸奶,同样采用限定上市的方式,并将桂花相关的传统古诗与产品结合进行宣传,宣称“清甜不扰人的东方之味、余韵悠长的诗意时刻”。某品牌推出了樱花白桃口味、玫瑰荔枝口味牛奶,另一品牌还推出白桃茉莉口味、青提栀子口味牛奶。

花卉在乳品中的应用带来了丰富的口感和风味,也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这种口味的差异化不仅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为乳企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在食品饮料市场中健康、天然的产品需求正在增加,可食用花卉所具备的健康天然属性刚好符合这一趋势,相关乳企可以开发更多种类的可食用花卉,通过将花卉元素的融入打造出更多健康、天然的乳制品。

Section 2

政策对于可食用花卉的规定

可食用花卉的可食用依据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包括新食品原料型、药食同源型、公开标准类型。根据《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2009年至2023年公告的新食品原料目录中的花卉品种包含茶树花、关山樱花、枇杷花等,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其他蔬菜以及干制蔬菜的规定执行。

在2002年发布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明确列出了“即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食物”、“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以及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即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药食同源)中包含的花卉品种有金银花、菊花、槐花等,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包含的花卉品种有玫瑰花和野菊花。

除此之外,我国农业部颁发的农业标准NY/T 1056-2015《绿色食品:食用花卉》中规定了标准食用花卉定义:种植栽培,经过挑选或预冷、冷冻和包装的新鲜食用花卉产品。(包括药食同源产品和新资源食品)2013年发布的农业部第2034号公告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进行了调整,目录中“其他类”产品类别包含19种可食用花卉,例如乳品市场中常见的茉莉花、玫瑰花、栀子花等。

乳品市场中常见的茉莉花,虽然不属于新食品原料,也不属于药食同源和保健物品,但属于标准规定的可食用花卉所以仍然可以进行应用。政策对于可食用花卉的规定为乳品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乳品行业在利用可食用花卉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规定的可食用花卉品种众多,也为乳品行业提供了更多的创新机会和市场空间。

Section 3

主要集中于酸奶领域

查看花卉在乳制品行业的应用发展,花卉风味主要集中于酸奶领域,并展现出其在产品创新和风味多样化方面的潜力。酸奶在乳品市场中是一个发展时间较长的品类,因其独特的口感和营养受到市场欢迎。但乳企也在面临产品同质化问题,而花卉风味的加入可以为酸奶带来创新化的产品卖点,同时丰富酸奶的口味。在食品行业健康天然发展趋势下,可食用花卉作为一种天然食材,也可以满足市场对于新颖、健康食品的追求。

酸奶市场中比较热门的花卉品种包含樱花和玫瑰花,某品牌推出的樱花草莓风味酸奶标明了选用天然可食用的关山樱花,果浆中樱花添加量为≥13%。另一品牌推出的鲜花风味酸奶宣称“甄选云南高原特产的重瓣红玫瑰”,“瓣大饱满、入口芳香”。近些年来,“桂花酒酿”风味也成为了酸奶市场的新宠,不少品牌都有这一口味的酸奶推出,某品牌的桂花酒酿风味酸奶还为产品增添了人文价值,宣称“百年工艺传承”、“国风口味”、“桂花与酒酿的碰撞”等。

除了酸奶领域,调制乳品类也有部分品牌尝试将花卉元素融入产品中。某品牌推出青提栀子花口味牛奶,主打清新口味,称“淡雅栀子花香与青提相遇”、“感受花香与果香”;该品牌还推出了白桃茉莉口味牛奶,宣称“清甜美味、桃你欢心”、“秀出颜值好姿态”,该品牌的宣传语比较具有针对性,主要面对女性消费群体进行宣传。调制乳市场中可食用花卉的应用也在创新,某大型超市创新推出了樱花山茶花口味的调制乳。

虽然花卉在酸奶和调制乳领域都有所应用,但相较于传统的水果口味,目前乳品市场中该类型的产品种类还比较少,应用的花卉种类也比较有限。花卉在乳品行业的应用已经体现出相关品牌在产品创新方面的努力,随着市场对于健康、天然食品的需求增加,应用花卉的种类还可以继续拓展,品牌可以在这一领域继续深耕,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花卉风味乳品出现在市场上。

Section 4

国外市场花卉风味应用较为广泛

国外市场中花卉风味的应用也较为广泛,根据kerry发布的《Botanical State of Mind》报告,消费者喜爱的植物成分中鲜花/草(玫瑰、洋甘菊、芙蓉花等)占比68%,不同地区的偏好也存在差别,欧洲和北美地区更加偏爱花卉类的植物成分,亚洲地区更偏向于草本植物和柑橘类水果,而拉丁美洲则更喜欢草本植物和根茎树皮等植物成分。

国外市场中花卉的应用主要集中在食品饮料上,在乳产品中也有着较多的应用。例如某加拿大品牌推出的功能性巧克力,添加有椰奶、甘菊和灵芝成分;美国某品牌推出石榴玫瑰发芽巴旦木混合坚果;另一美国公司还在生产的功能性天然水中融入了天然水果和花香精华。

花卉在乳品行业中的应用例如某品牌的黑醋栗、接骨木花&石榴酸奶;另一冰淇淋品牌的一系列“水果和花卉”风味的冰淇淋,包括玫瑰、覆盆子&荔枝、接骨木花&黑醋栗;花卉的种类也在拓展,某高端酸奶品牌还推出了草莓-木槿花风味的酸奶。

国外市场中花卉风味在乳产品中的应用不仅为乳制品增添了丰富的口感和香气,还带来了潜在的健康益处,如抗氧化、抗炎等。花卉风味的应用具有创新性、多样性、健康性等优势,国内品牌也可以抓住机遇,借助可食用花卉的优势进行产品布局,在花香风味产品市场占比增长的背景下占领更多市场份额。

Section 5

除了风味外

花卉也与功效沾边

花卉风味除了口味创新外,还有部分花卉带有功能性认知,比如大众对菊花的印象主要是清热败火、薰衣草助眠安神、金银花清热解毒、玫瑰花美容养颜,这些功能性认知为乳品行业提供了更多的创新点和市场机会。

目前乳品行业中食用花卉的应用还集中在口味调节方面,功效型产品还比较少,功效花卉在饮料行业中应用较多,花卉种类和产品种类比较丰富。例如主打清凉降火功效的金银花露;宣称清凉回甘、平心静气的菊花茶;主打滋养身心的玫瑰花饮等。

功能性花卉的融入不仅可以调节产品口味,也可以提供一定的健康益处,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乳品行业中布局功能性花卉的品牌并不多,相关品牌可以抓住这一创新机会,根据不同花卉的特性和功能,开发出具有特定功效的乳产品,借助花卉功效增加产品卖点,在满足差异化市场需求的同时提高产品竞争优势。随着健康饮食观念的不断深入,融入功效型花卉的乳产品将拓展出新的发展空间。

具有功效性的花卉种类众多,此类花卉的应用将可能成为乳品行业发展的新方向。不过虽然部分花卉本身具备功效,但应用到乳品中本质上属于食品,品牌在应用可食用花卉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药物质目录的相关规定,产品标签标识和经营中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药食同源花卉的加入能够为产品增添健康属性,但相关品牌在进行产品宣传时应注意边界。

认知&浅评:花卉口味的乳品凭借季节限定、口味创新等优势取得了一定市场地位。虽然不少品牌都布局了这一赛道,但花卉的应用无论是在乳品类型还是花卉品种方面都并不广泛,还缺乏功效型花卉在乳品中的应用。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可食用花卉种类增多,花卉在乳品行业中的应用还将进一步拓展。

发布于:上海


冒充“六和”冷冻鸡肉、销售不合格“赛鸽”电动车……“铁拳”行动均已查处

5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据悉,今年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相关违法案件2118件,40件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01

上海吉许食品有限公司等5个经营主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前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六和”注册商标权利人提供的线索,联合苏州市场监管部门对上海、苏州两地涉嫌侵犯“六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多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上海吉许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许公司)与于某某合谋,由吉许公司委托常州相关企业(另案办理)伪造印制含有“六和”商标的包装箱,发送至于某某的冷链仓库,于某某采购单冻鸡大胸等商品装入上述冒包装箱后再销售给吉许公司。截至案发,吉许公司从于某某处购入上述冒“六和”产品10万余箱,并向唐某等下游经销商销售。唐某等经销商再通过网络平台等渠道向相关餐饮企业销售。另查明,上海诺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平公司)于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分别从苏州某包装公司(另案查处)和上海固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君公司)购进冒六和包装箱合计2万余只,将其他品牌的单冻鸡大胸等商品拆除包装后装入上述冒的“六和”外包装箱,再通过网络平台对外销售。行动期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现场查获的1800余箱侵权冷冻鸡肉商品、1500余只侵权包装箱予以扣押。现查明,2022年11月至案发,固君公司擅自制作、销售印有“六和”商标的外包装箱共计23万余只。经核算,本系列案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520余万元。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犯罪,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该系列案的查处,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联合执法,加强市区两级联动,强化行刑衔接的又一次成功实践。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发挥综合执法优势,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守法企业“倾力守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02

上海市普陀区阿兵电动自行车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前期,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上海市普陀区阿兵电动自行车经营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上海市普陀区阿兵电动自行车经营部销售的“赛鸽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955Z,制造年月:2023年6月)后灯照明亮度值不符合GB/T 31887.1-2019的规定;电气装置中导线布线安装以及短路保护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被判检验结果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以1004元/辆的单价进货不合格批次电动自行车共计6辆,以1399元/辆的价格售出5辆,库存备样1辆。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批次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人民币8394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05.74元。案发后,当事人对已售的涉案产品进行召回,并由生产厂商更换尾灯、导线夹及充电线路保护装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涉案批次产品,并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辆、罚款人民币8394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05.74元的行政处罚。

电动自行车作为市民常用的交通工具,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直接关系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两手抓,一方面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指导经营者对已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快速召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

03

上海乔申燃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前期,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线索,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当事人在售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规格为GTYQ-QD6390),因基本性能项目不符合GB15322.1-2019的相关规定,被判定为不合格。经查,2023年5月24日,当事人以670元/台的价格从河南某电子探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了12台型号规格为GTYQ-QD6390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2023年5月28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当事人以1021元/台的价格对外销售上述产品6台。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2252元,违法所得为2106元。案发后当事人及时召回了已售出的涉案产品。相关产品退回供货商后,已完成整改并复查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涉案产品,并作出没收备样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3台、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06元、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燃气报警器经营企业销售不合格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行为,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燃气具产品质量作为治理重点,持续加强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为广大市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

04

上海安居物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前期,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区开展特种设备检查时发现,该小区36号楼安装的设备代码为31103101152023010593的电梯正处于使用状态,但使用单位无法提供该电梯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系该小区的物业运营方及该小区电梯的使用单位,负责小区电梯设备的日常管理。当事人使用的设备代码为31103101152023010593的电梯,其设备使用标志载明下次检验时间为2024年1月。涉案电梯最近一次定期检验发生于2023年1月11日,截至2024年2月27日,当事人未对前述电梯设备予以报检,在未取得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情况下,该电梯一直处于使用状态。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开具《监察指令书》,当事人当即停用了前述电梯设备,并承诺在未取得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前不再使用该电梯。2024年2月29日,当事人就前述电梯完成报检。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电梯是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程。本案中,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给小区居民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并责令当事人停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设备,阻止了安全风险的扩大。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为市民乘梯安全保驾护航。

05

华亿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案

前期,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资助受理审查工作中发现,上海力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竹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41923IP00261-06R0S)上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梅路123弄9号楼8A)与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经查,当事人为力竹公司提供认证服务,当事人的认证员杨某在《审核过程综述》中未提及查验受审核方缴纳社保情况,也未记录受审核方的经营地址的租赁证明材料。审核人员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对申请组织提供的审核材料明显涉嫌伪造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未依规则终止审核或做出不授予认证的决定。案发后,当事人对上述证书实施了暂停处理,并于2023年11月17日对上述证书实施了撤销处理。截至案发,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3107.5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07.55元的行政处罚。

认证机构应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严格按照标准、规则要求开展认证申请评审、审核方案规划、现场审核、证书管理、监督审核等业务,确保认证过程合规,结果有效。真实有效的认证行为,可以规范企业的生产、销售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案的查处对规范认证行业的运作,强化认证机构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机制起到警示作用,促使认证服务的各类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相关认证标准和程序依法开展认证服务,从而提升整个认证行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06

上海启鼎广告策划有限公司帮助其他经营者对用户评价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前期,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刷单炒信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23年2月,当事人与A公司(另案处理)签订代运营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自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当事人每月安排“等级为lv3-lv8大众点评会员”为A公司上传探店笔记,帮助其经营线上店铺,提高曝光率及线上流量。当事人对探店的消费金额、笔记的撰写方式、拍摄的环境照片及美食照片均有明确的指向要求。探店达人在发布探店笔记后,由当事人对笔记的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指向要求的,其探店消费金额由A公司予以返还。经核查,当事人共组织29人按照其指定的要求为A公司上传了29篇探店笔记。当事人组织的探店达人所发表的探店笔记存在明显的偏向性,并非其真实的消费体验,对于其他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会造成影响。其中有部分笔记中宣称使用果木炭烤,实际A公司提供使用的是菊花炭。当事人在对上述笔记审核过程中,并未要求探店达人修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及《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评论和“网红”的推荐在消费引流方面起到的作用日趋明显,越来越多商家(特别是餐饮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希望通过打造“网红”或者与“网红”合作的方式,提高销量和知名度,由此也衍生出了“刷单炒信”等灰色产业。本案中当事人通过组织特定人员撰写和上传的探店笔记存在明显的偏向性,对于其他消费者的消费选择会造成干扰和影响。本案的查办,对“刷单炒信”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消费者落入“拔草陷阱”。同时通过教育批评,增强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的意识,引导其通过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方式,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07

上海中迅实业总公司电梯工程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前期,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办公楼宇进行检查时,查见由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的一台电梯存在制动器微动开关未接线、制动器闸瓦油污、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失效等问题。经查,当事人在2023年11月6日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要求对上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元的行政处罚。

电梯属于机械与电气一体化的设备,需要通过定期维护保养,排除设备故障,提升乘坐体验,延长使用寿命。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梯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维护保养计划,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广大市民可扫描上海智慧电梯码查阅电梯维保记录,积极参与电梯安全公众监督。

(记者 唐志红)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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